《湖南日报》2011年9月29日

中华全国总工会追授陈超英“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周强要求在全社会大力宣传、学习陈超英的崇高精神
记者 秦慧英 通讯员 许波
本报9月28日讯(记者 秦慧英 通讯员 许波) 红色安全帽、时尚迷彩短外套,相片里的她,带着亲切而熟悉的笑容看着所有人;台下,泪水却淹没了很多人的眼睛。今天上午,优秀工会干部陈超英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在省委礼堂举行。中华全国总工会决定追授陈超英“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强批示要求在全社会大力宣传、学习陈超英同志的崇高精神。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刘莲玉出席报告会。
陈超英,生前任中建五局土木公司的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在24年的工会履历中,用最爽朗的笑声,最温暖的行动,化解了无数大大小小的矛盾,帮助许多职工渡过难关。职工称她为企业的主心骨、公司的“润滑油”,给她冠上“大姐书记”的名号。
周强在陈超英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上批示说:陈超英同志是创先争优活动的生动典型,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杰出楷模,是全省工会干部的优秀代表。要在全社会大力宣传、学习陈超英同志与职工同呼吸、共命运和甘于奉献的崇高精神。广大党员干部要像陈超英同志那样把解决群众的具体问题作为密切联系群众、改善干群关系的最好方式,做服务群众的“热心人”,排忧解难的“贴心人”,为推动湖南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报告会上,中建五局4名员工,用朴实的言语、真挚的情感、生动的事例,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生动再现了一个“用命工作”,将公司当成自己的家、将职工事当成自己事的工会主席,以及一个平日里走路带风,未见其人、先闻其笑,热心助人的邻家大姐形象。“工会干部要做到有一张婆婆的嘴、一颗妈妈的心,要勤跑腿。”陈超英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24年来,她不知跑了多少困难家庭,不知帮助了多少职工。生命的最后一天,她还在处理公务,慰问职工。报告者一点一滴回忆陈超英的过往,台下她的丈夫宁建国一直微微右倾着头,每听到一个细节处,总忍不住悄悄摘下眼镜,墨绿色的手绢渐渐湿透……
“陈姐本来说好6月14号去帮我家修房子……”农民工周祥明家因两次车祸而掉进贫困的深渊。陈超英了解情况后,带头捐资募集了6万元,要帮他翻修房屋,帮他的孩子重新入学。站在报告台上,周祥明的妻子眼泪汪汪,却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一位听完报告的工会干部深情地说,“这样的工会主席,会一直陪在我们身边,活在我们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