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五局关于做好2022年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减免工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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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五局关于做好2022年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减免工作的公告

为落实发展改革委14部门《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发改财金〔2022〕271号)和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做好2022年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减免工作的通知》(国资厅财评〔2022〕2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为服务业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促进协同发展,中建五局现对符合条件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施房屋租金减免具体政策如下:

一、租金减免政策

对承租中建五局自有产权房屋开展经营活动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普遍减免3个月租金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参照国家行政区划标准)内承租我司自有产权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减租3个月基础上,补充减免当年3个月租金, 共计减免6个月租金。2022年四季度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将通过退租或下年减免等方式足额减免租金。

二、具体工作安排

1.请符合条件的商户及时提供服务业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承诺书、证明函。经审核无误后双方签订租金减免补充协议,完成相应租金减免。

2.租金以外的其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费等,不作减免,按合同约定执行。

3.为确保规范有序,不符合条件的租户不减免,商户须确保所提供证明资料的真实性,一旦发现证明资料不真实或不符合要求时,将取消该商户租金减免资格

4.对2022年租期分属不同承租人的,将根据不同承租人实际租期按比例减免,不同承租人应提供合法依据。

5.对于转租、分租自有房屋的,将按照减租政策有效传导至实际承租人,实际承租人应提供合法合规依据。

三、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璐    联系方式:13755111372

联系人:郭军    联系方式:18684819926

 

 

                     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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